為順利推進國家學前教育保育教育質量提升實驗區工作開展,提升學前教育保教質量,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擇優比選2名優秀教師到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從事學前教育科學保教研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比選人數
2人。
二、比選對象及范圍
面向蘆溪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擇優比選。
三、資格條件
1.學歷: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50周歲以下(1975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經歷:參加工作五年及以上,具有五年及以上學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工作經歷;
4.政治素養: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志于從事學前教育科學保教研究;近三年年度考核、師德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5.專業資格與素養:具有中小學高級及以上職稱,學前教育業務能力強,在學前教育領域取得顯著成績;
6.身心健康,能勝任工作崗位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比選: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在立案期或處分影響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比選的。
以上比選資格條件涉及時限要求的,計算時間均截止到 2025年11月26日。
四、比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6-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424室),聯系電話:7550732。
報名時須提交《蘆溪縣教育局2025年擇優比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學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工作經歷證明》(見附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學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工作經歷證明,并提交一張一寸白底證件照。
注:所有證件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核查,復印件須本人簽字捺印,并標注“與原件無異”,原件審核后現場退回。
(二)資格審查
1.縣教育局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查貫穿于擇優比選工作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擇優比選資格。
組長:劉旭波 許 喬
成員:鐘 莉 湯雪花 朱安萍
2.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
3.請持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職稱證原件到教育局424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
(三)比選方式
1.若報名人數多于崗位招聘人數,由教育局聘請第三方團隊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及地點以縣教育局通知為準。
2.若報名人數等于崗位招聘人數,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集體決策等程序確定擬調入人選。
3.業績加分:
①取得學前教育方面的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一、二等獎分別加8分、6分、4分;省級教學成果獎,特、一、二等獎分別加6分、4分、2分。此項選最高項計分,不重復加分。
②國家級學前教育指導專家、領航者加4分,省級學前教育指導專家、領航者加2分。此項選最高項計分,不重復加分。
③省級學科帶頭人、省骨干教師分別加4、2分。此項選最高項計分,不重復加分。
④主持完成國家級、省級學前教育課題分別加4、2分。此項選最高項計分,不重復加分。
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于2025年12月1日17:00前交蘆溪縣教育局人事股。
4.總成績等于面試分數與業績加分的總和。
五、調動程序
按照規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審批手續,編制單位歸蘆溪縣教師發展中心。因急需緊缺,比選人員崗位可不受職數限制聘用。
六、有關要求
本次比選工作在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監督電話:7551787(縣教育局辦公室)。本方案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七、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比選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比選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本次比選工作。
組 長:羅谷蘭
副 組 長:劉旭波
成 員:許喬、彭軍、葉敏、鐘良贊、湯小鳳、龔德凌、倪艷嬌
附件1:蘆溪縣教育局2025年擇優比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2:學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工作經歷證明

蘆溪縣教育局
2025年11月25日
來源:蘆溪縣教育局